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多个方面提出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措施。

在拓展文旅体消费方面,《措施》提出,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乡村旅游嘉年华”、“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国有旅游景区实行门票减免优惠。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开展周末游、广西人游广西、周边省份游广西等活动,释放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户外文旅体消费,鼓励开展帐篷露营节、户外音乐节、体育健身培训等潮流主题消费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市、县(市、区)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旅游基地、户外运动营地等体育消费新场景,发放体育消费券,拓展线上线下体育消费主题活动。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农房的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旅行社投入成本、旅行社组团合同及计划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和旅行社业务尽快恢复。

在升级夜间消费方面,《措施》提出,举办璀璨广西夜间消费、广西文化旅游消费大夜市等各类夜间促消费活动,围绕餐饮、购物、旅游等开展专题促销,打造餐饮旅游消费热点,促进餐饮旅游消费提升。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融合夜食、夜购、夜游、夜健等多业态并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夜间延时经营,鼓励各市、县(市、区)对经允许临时占用道路开展夜间经营的,以及经相关管理主体同意,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消费活动的,免收相关费用。

在提振餐饮消费方面,《措施》提出,推动桂菜招牌菜进星级宾馆、进特色街区、进特色小镇、进旅游线路、进大型活动。积极推进落实餐饮业纾困政策,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各市、县(市、区)适时放开餐饮团餐的消费限制。积极发挥餐饮协会作用,组织餐饮企业结合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假日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餐饮促消费活动。

就优化消费环境,《措施》提出,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防控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针对性,禁止将疫情防控措施“一刀切”、层层加码。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